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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无线互联产业的内生性秩序
英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写过一本著名的哲理小说《蝇王》,说的是未来的一场战争毁掉了人类的和平。一群孩子乘着飞机逃离战火,不想飞机失事,孩子们被困在了一个荒岛上。最初孩子们齐心协力,共同应付随之而来的种种困难。但在一片陌生的、远离规范制约的土地上,人性恶得到了空前的释放,孩子们最终自相残杀、同归于尽。
一、规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互联网就是这样一片陌生的、没有规则的土地,从瀛海威的艰难起步,到新浪搜狐的上下求索,慢慢地,终于发展成了拥有数十家海内外上市公司的巨大产业。可是,曾几何时,互联网领域从艰苦创业、模式创新逐渐变成了眼球经济和烧钱,又逐渐堕落到相互抄袭、恶性竞争、侵犯知识产权……
比没规则更糟糕的是有人能超越规则。
无线互联网原来是电信运营商后花园,连名字都叫"移动增值业务",做无线互联的公司叫移动增值业务提供商,简称SP。2000年12月中国移动推出梦网创业计划,正式向SP打开了大门。移动增值业务的市场潜力令所有人感到惊讶:新浪、搜狐等互联网企业靠移动增值业务摆脱了在纳斯达克被摘牌的危险;空中、灵通、TOM、华友等一大批专注无线互联的企业迅速在纳斯达克上市……但问题也紧跟着来了:欺诈用户、强制订购、自消费等问题层出不错,手机成了吸费、扣费的陷阱,移动增值业务也慢慢变成了过街老鼠。从2006年开始,政府加强了对SP的监管力度,要求移动增值业务的订购执行"二次确认"制度,移动增值业务的市场不可避免地迅速下滑。
10年过去了,回顾这段移动增值业务市场大起大落的经历,我们看到,梦网的迅速崛起,最大的原因就是有明确的规则制定者——中国移动,也有清晰的规则——"梦网创业计划"。而梦网的迅速衰落,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梦网规则被超越:各种有背景、有关系的人发现了这块利益巨大的蛋糕,纷纷找上门来,规则对这些人毫无约束力;同时,运营商发现了自己在移动增值业务市场中的强大主导力,一边做裁判员,一边做起了运动员。
运营商对无线互联的控制力确实强大,其间虽然有Free Wap和客户端企业的努力,但终归难成气候。是iPhone和紧随其后的Android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局面。iOS和Android大大降低了开发门槛,而有了AppStore,开发者再也不用费力去敲运营商的门了。
但是苹果公司也不是那么透明和通情达理的。立足中国为国外的iPhone用户提供游戏社区服务的公司木瓜移动就遭到过苹果公司的粗暴对待:没有理由、没有提醒的产品突然下线。木瓜移动的总经理沈思飞到美国,想尽办法见到了苹果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仍然是坚持下线的决定和模棱两可的理由。木瓜移动被迫转战当时规模尚小的Android市场。而就在木瓜社区在Android市场初见起色时,木瓜移动又莫名其妙地收到了重回AppStore的邀请。
幸而在中国iPhone只是小众,在中国的无线互联市场,真正具有巨大潜力的是Android市场。而Android的开发者谷歌公司对应用开发者的认证和监管并不严格。
二、公平
开放的环境有了,但开放不等于有序,要在没有主导者的前提下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产业环境并不容易。从无线互联的角度,要顺利地把优质的应用和服务提供给用户,需要以下三个层次的共同努力:
承载层:即运营商提供的接入和带宽保障。运营商一贯把无线互联视为增值业务,强调的更多的是对基础话音业务的保障,现在虽然对无线互联业务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但仍然远远不够。
功能层:无线互联和传统互联网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清晰的功能层,在传统互联网领域,运营商做好承载,其他所有的功能实现都是由应用提供商自己解决,而在无线互联领域,对功能提供、特别是联机功能提供的要求大大提高,基本不可能由应用提供商完成,因此传统上是由运营商负责提供的。但由于运营商的体制限制,其功能提供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撑应用提供商的需求,因此无线互联的开放环境催生出了一大批包括搜索、支付、定位、版权内容等向第三方提供标准化的开放调用的功能接口(API)的功能提供商。
应用层:无线互联是创新者的天堂,因此无线互联的应用开发者往往是比较小的团队,可以更好地把握和满足用户需求,但技术难度往往成为创新的限制,因此,如何降低技术门槛,是无线互联应用繁荣的重要前提,比如,有了更多的可供开放调用的第三方功能,应用开放者就能开发出更多更好的应用。
由于这三层之间必须相互协作才能完成业务提供,为了争夺产业链的控制权或者为了更多谋利,公平问题也更容易在各层之间暴露:
承载层和功能层、应用层之间
承载层和功能层、应用层之间最容易出现的是网络中立性(Network Neutrality)的问题,这在国际上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而且在很多国家得到了立法的保护,例如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就在2010年底以三票赞成二票反对的表决结果批准了旨在保护网络中立性的新规则,其核心内容包括:
1、透明化:无线和有线宽带服务提供商必须公开其网络的管理和经营情况。
2、保障服务:固定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得屏蔽合法内容、程序、服务,不得伤害他人的设备;移动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得屏蔽合法网站,或与其语音、视频服务相竞争的应用。
3、反歧视:固定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得对合法网络流量进行不合理的歧视,价格歧视就是其中之一。
由于中国运营商在基础通讯中的垄断权利延伸到了互联网领域,歧视现象并不罕见,例如某运营商以自己的带宽保障和某应用提供商合作搞宽带视频服务。随着无线互联市场的开放,运营商与无线互联应用提供商之间的矛盾也会逐渐暴露,希望中国在这一领域能加快研究、加快立法。
功能层和应用层之间
在为中国移动做咨询时,我曾经和中国移动的朋友戏称,移动梦网就是个"垃圾填埋场",对开发者来说,与其花大精力开发一款肯定会被淹没的精品业务,不如多开发几款应用、多占几个位置,这样,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就产生了。这也是移动梦网后期产品质量严重下降的原因之一。
不管是iPhone的AppStore还是谷歌的Android Market,问题仍没根本解决,只是由于有了社交网络的蓬勃发展,无线互联应用多了一个有效的推广渠道,这一问题才得到部分缓解。
但是,威胁着无线互联产业良性发展的,是梦网后期暴露出来的另一个大问题:当移动梦网成了代收费通道的时候,很多借助梦网收费的非法业务——比如黄色网站——开始出现。虽然运营商对合作伙伴的资质审查越来越严,对合作伙伴的内容监督越来越细,但问题似乎仍然存在。也难怪,提供代计费功能的运营商就相当于银联,如果要银联来保证刷银联卡售出的产品没有假冒伪劣、没有缺斤短两,谁都知道确实有难度。
三、信用
在运营商对产业的控制力明显减弱的开放的无线互联时代,能不能自己建立起来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的内生性规则呢?面对未来,我们仍然有充分的信息。因为行业秩序的核心在于建立一套大家都有意愿自觉遵守的信用系统。
接口开放:因为各层之间存在交叉调用的关系,如果接口采用私有标注,那么大的功能提供商就容易形成对应用提供商的垄断优势,短期看是功能提供商获利,长期看这样做会扼杀创新,对功能提供商也是不利的。因此我们在积极协调各家功能提供商采用标准的功能接口向应用提供商开放。
信息透明:信息透明是信用体系建立的前提,幸而在无线互联环境中,只要接口开放这一条件可以满足,就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 即,从开放接口中自动生成可供产业链各方开发查询的数据,尤其是各家企业经营的信用情况。
信用共享:信用是企业长期生存发展的关键,在信息透明的环境里,大家都会自觉维护自身的信用,同时拒绝与破环产业环境的企业合作,因此我们提出了信用共享的机制。例如,调用某开放功能的应用提供商如果做了损害这家功能提供商的事情,我们就会将此事通报给所有其他的功能提供商,并号召大家一致拒绝提供任何功能给这家应用提供商,考虑到问题的后果,应用提供商就会更不愿意损害任何一个功能提供商的利益。
作者:王煜全 来源:互联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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