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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础设施协同效应 加速宽带网络普及
新建基础设施制定协同规范
很多新兴国家面临着大量新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有机会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更高的层面制定规范和标准,充分考虑各种基础设施的协同,并在政府掌握的基础设施规划中推动标准的落实,从而降低总体社会成本。
2013年4月,中国住建部发布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施工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详细定义了施工前及施工中管道、线缆连接的各项指标,大大降低了施工后期布放光纤的工作量和难度,至少可以为运营商节省15%的建设成本,加快了FTTH在新建小区的发展。而在南非,政府要求所有市政相关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卫生等基础设施必须同时部署。这些规划和建设措施都有利于后期通信管线布放建设。
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
充分共享和开放已有基础设施也将有力推动宽带发展。在瑞典,政府同时给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广电公司发放光纤运营牌照,这些公司都可以铺设光纤并出租运营,促进了光纤的铺设进度;在西班牙,其他中小运营商可以使用第一大运营商Telefonica的管道。这些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的举措都加快了当地的通信建设,特别是瑞典,宽带普及率和宽带速度都处于全球领先位置。
国家政策应给予最大支持
截至2013年中,全球已有超过130个国家制定了国家宽带战略,并进行了相应的规划。各国政府应在每年例行的审视和优化中加大基础设施协同规划,结合本国基础设施资源状况,在交通、能源、市政管网、建筑等基础设施规划中与宽带建设做到最大程度的协同。
给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商发放通信线缆运营牌照
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规模相对于铁路、公路、市政管道等要小很多,在建设的顺序上,也是先有公路、市政管道,然后才有通信基础设施。但如果能给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商发放通信线缆运营牌照,在公路、市政管道建设的同时布放通信管线,然后出租给电信运营商,将会大大推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也会降低后期通信网络的建设成本。
开放已过投资保护期的基础设施
政府应该立法,推动市政管道、公路、地铁、电线杆等基础设施开放,免费或低价供电信运营商使用。对于有竞争关系的电力宽带运营商、有线电视宽带运营商、电信宽带运营商等建设的基础设施,应给予投资保护期,过了保护期的基础设施必须开放,如电信运营商的双绞线已经开放给所有的宽带运营商。同样,有线电视的同轴电缆、电力公司的电力线也应该对等开放,开放之后将大大降低宽带入户建设成本,降低工程难度和建设周期,减少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