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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网与智能网的互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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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移动网发展的目标为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但是这不是一步就可以实现的,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首先实现移动网与智能网的互连,将现有的第二代移动通信系统的移动交换中心升级为移动业务交换点,而移动网的其它实体不变。第二步,综合移动网中数据库VLR、HLR与智能网中数据库SDF,为SCF提供统一的用户信息。最后实现智能网与移动网综合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
目前,国外许多电信厂商和标准化组织都纷纷推出了移动网与智能网互连的标准或方案,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移动智能网建设也是基于其中的ETSI CAMEL标准进行的。以下就介绍GSM和CDMA的主要智能网解决方案。
ETSI的GSM移动智能网——CAMEL
自1992年第一套GSM系统投入商用以来,由于其技术完整成熟,很快在欧洲和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应用。目前GSM移动通信网是世界上最大的移动通信网。随着业务的迅速增长,用户对移动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使用更多更好的新业务。这使得各GSM运营商迫切推出移动智能业务,从而刺激了基于GSM的移动智能网的发展。
GSM移动通信网的控制和管理机制与智能网思想已十分相似,但真正实现智能业务还需要增加相应的网络实体和接口信令。ETSI集中欧洲各运营者和设备厂商制订GSM移动智能网的标准,在1997年推出了CAMEL建议。CAMEL的全称为移动网络增强定制应用逻辑(Customized Application for Mobile Network Enhanced Logic)。它是用来解决GSM移动通信网与智能网互连问题的。CAMEL 为网络运营者提供机制以向用户提供移动智能业务,甚至在用户漫游出归属位置时,也可以向用户提供跟在归属区同样的业务。
在GSM中引进CAMEL业务,运营者就可以建立一个IN平台,定义和实施新的增值业务,并不需要对每项业务形成国际或国家标准,可以建立自己独特的新业务;而且CAMEL适合于网络和系统多厂商的环境。
为了实现CAMEL,必须将现有的GSM网进行升级,使其能支持相应的CAMEL协议。
ETSI的CAMEL建议是分阶段制订的,分为CAMEL1阶段、CAMEL2阶段和CAMEL3阶段。ETSI CAMEL2标准于1999年3月最终完成并冻结。CAMEL3标准正在制订过程中。目前我国移动智能网的建设就是基于CAMEL2阶段标准的。
ANSI的CDMA移动智能网——WIN
WIN(Wireless Intelligent Network,无线智能网)概念是在北美蜂窝网络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对网络中业务提供能力的要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引入的。美国电信工业联盟(TIA)标准化组织中负责制订IS-41网间信令标准的TR-45.2内有一个专门的无线智能网(WIN)任务组负责在CDMA网络上提供移动智能业务标准的制订。
WIN标准的产生与发展都是由市场对业务的迫切需要直接驱动的。因此,与ETSI 的CAMEL标准不同,WIN标准不但定义了网络参考模型、基本呼叫状态模型和触发机制及实体之间的信息流和参数,还根据北美运营者的需求以及3GPP2对WIN的能力和用户业务的需求,逐步定义了一些业务的业务流程,包括各种业务特征。其业务特征的定义尽可能完备,便于运营者的使用和不同厂商之间业务的互通。这种特点也明确反映在WIN标准的发展过程中。
WIN本身的标准是分阶段制订的,目前已经过了WIN phase I(IS771)、PN4287和WIN phase II(PN4289)三个阶段。其中,WIN phase I已于1999年5月出版,PN4287也于1999年底通过了投票。每个阶段都是以几种新业务的业务特性和业务流程的标准化为目的,根据业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新的触发点和信息流。今后WIN的发展仍将根据3G 对其能力的要求以及对用户业务的要求制订相应的标准。
在中国市场上,由于种种原因,CDMA网络迟迟没有发展起来,而GSM网络无论从网络规模还是市场份额都已遥遥领先。中国即将进行的CDMA网络建设为WIN移动智能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CAMEL移动智能网在中国的蓬勃发展也让人们预见到WIN移动智能网巨大的市场前景。因此,一些厂商借助自身在CAMEL产品研制过程中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人力资源,基于WIN标准,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在很短的时间内推出了自己的移动智能网WIN产品,如东信北邮的CWIN01系统。这为我国从一个较高的起点进行CDMA网络建设、直接提供先进的WIN业务奠定了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WIN标准是基于业务制订的。北美的移动通信发展比中国早,其用户群、用户的业务需求与中国移动网上用户的业务需求很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在WIN phase I阶段定义的语音拨号业务又分出许多新的业务特征,在北美比较受欢迎,比较普遍。但在中国,该业务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不会有迫切的需求。这种业务需求的差别,使得中国的标准与北美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即使是同样的业务,需要的业务特征也很可能不同。因此,我国WIN标准的制订应根据中国的实际业务需求,切实满足、引导中国用户的需要。
----《通信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