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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对具有无线充电功能手机的SAR及HAC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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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充电又称为感应充电,它利用电磁场将能量在两个物体间转移。这种充电方式通常是由一个无线充电基站将能量通过电感耦合的方式转移到接收器,接收器利用接收到的能量来给电池充电。毫无疑问,无线充电相比传统的充电方式,更有利于便携设备的使用。基于无线充电技术的优越性,早在2009年,这种技术就被应用到手机上。通常,手机的无线充电是利用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电池外壳来实现的。
我们知道无线充电技术是通过电磁场来输送能量,为了让这种技术的应用不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FCC对于使用这具有无线充电手的手机的SAR(SAR,特殊比特吸收率)测试做出了补充说明,也即是KDB 648474 D03 Handset Wireless Battery Chargers v01r01。
这份文件首先说明,文中所指的无线充电装置是与WPC(无线充电联盟,无线充电标准化组织)的接口定义,协议要求相一致的,不能经过任何修改。这种充电硬件必须内嵌为电池外壳的一部分,由制造商提供作为标配或者配件来使用。FCC要求此类无线充电装置必须作为手机的一部分来进行测试和认证,和手机使用同一个FCC ID。当这类手机获得了FCC ID 后,这种电池外壳也可以作为手机配件出售,但是,FCC并不给符合WPC标准的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电池外壳授予的FCC ID。对于使用其他无线充电技术的电池外壳,必须提交一份KDB问询文档,确认测试方法,以便设备的认证。
在SAR测试中,手机必须搭配正常的电池外壳(没有无线充电功能)运用其适用的SAR测试步骤来进行测试。在测试中的,每种无线技术(如1xRTT, EVDO, WCDMA, GSM, Wi-Fi)、频段、运行状态(不同的制式,及摆放)、辐射区域(如头部,身体,及手机打开无线热点功能的状态下)测得的最大值,必须用无线充电外壳替换,并重复测试。同时,当正常外壳测得的SAR值大于1.2W/Kg的(注,此处为1g值),都必须用无线充电外壳替换,并重复测试。如果在重复测试中,SAR值的分布与替换前的测试有较大区别,例如最大值所处的位置,SAR报告中必须包含此类变化的分析说明。
如果这类手机(具有无线功能的电池外壳作为手机标配或者配件的)被认定为HAC(Hearing aid-compatible, 助听器兼容),类似上文提到的SAR的评估方法,由正常的电池外壳和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电池外壳共同来决定最差的HAC等级。
我们知道无线充电技术是通过电磁场来输送能量,为了让这种技术的应用不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FCC对于使用这具有无线充电手的手机的SAR(SAR,特殊比特吸收率)测试做出了补充说明,也即是KDB 648474 D03 Handset Wireless Battery Chargers v01r01。
这份文件首先说明,文中所指的无线充电装置是与WPC(无线充电联盟,无线充电标准化组织)的接口定义,协议要求相一致的,不能经过任何修改。这种充电硬件必须内嵌为电池外壳的一部分,由制造商提供作为标配或者配件来使用。FCC要求此类无线充电装置必须作为手机的一部分来进行测试和认证,和手机使用同一个FCC ID。当这类手机获得了FCC ID 后,这种电池外壳也可以作为手机配件出售,但是,FCC并不给符合WPC标准的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电池外壳授予的FCC ID。对于使用其他无线充电技术的电池外壳,必须提交一份KDB问询文档,确认测试方法,以便设备的认证。
在SAR测试中,手机必须搭配正常的电池外壳(没有无线充电功能)运用其适用的SAR测试步骤来进行测试。在测试中的,每种无线技术(如1xRTT, EVDO, WCDMA, GSM, Wi-Fi)、频段、运行状态(不同的制式,及摆放)、辐射区域(如头部,身体,及手机打开无线热点功能的状态下)测得的最大值,必须用无线充电外壳替换,并重复测试。同时,当正常外壳测得的SAR值大于1.2W/Kg的(注,此处为1g值),都必须用无线充电外壳替换,并重复测试。如果在重复测试中,SAR值的分布与替换前的测试有较大区别,例如最大值所处的位置,SAR报告中必须包含此类变化的分析说明。
如果这类手机(具有无线功能的电池外壳作为手机标配或者配件的)被认定为HAC(Hearing aid-compatible, 助听器兼容),类似上文提到的SAR的评估方法,由正常的电池外壳和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电池外壳共同来决定最差的HAC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