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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垄断案泥潭:张昕竹因违纪被解聘之剖析
说客无处不在,但"垄断说客"有一个更心安理得的理由:反垄断本身合理吗?或者说,在中国的反垄断执行是否走样?
对于后者的疑问,说客们已有"说辞":中国的反垄断显得有些"神秘"。神秘在哪?在中国反垄断调查过程中,与一些国家可在网络上实时查询不同,整个调查过程对外界而言,都是一个"黑箱"。
对此,官方并非没有解释。"中国的反垄断工作起步较晚,也面临国际国内很多质疑的声音,这让我们在实际工作时更谨小慎微。"一位官方人士在提及近期反垄断调查时表示,尽管法制和工作实践都有待完善,但相关调查均符合规定,不存在区别对待或者"屈打成招"。
看来,在反垄断执法实践的同时,国内国外并非没有反对声音。最新的一个反对声来自欧盟商会(EuropeanUnionChamberofCommerce),该商会发表声明称,中国政府近来的反垄断措施(汽车业为重点)并不公正,外资企业因蒙受压力而接受处罚。
这类声明也许会更多,但也有专家分析,不排除这也是说客的手段之一,即扩大反对声势。
说客能够得到如此声援,原因在于,反垄断本身的必要性,各方一直存在着争议。自由学派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就曾经在专着中论述过相关内容:"一开始,作为一个竞争的支持者,我非常支持《反垄断法》,我认为政府能够通过实施反垄断法来推进竞争。"但经过多年观察后,弗里德曼发现,《反垄断法》的实施并没有推动竞争,反而抑制了竞争,究其原因是官僚不愿放弃手中的调控大权,转而支持废除《反垄断法》。而经济学家科斯也是废除《反垄断法》的支持者。
学界对反垄断的反思,成了说客们伪装自己的道理立场:连经济学家都有疑虑,为什么我们不能质疑?把利益冲突"伪装"成一场学术争论,专家学者们摇身一变,就成了"垄断说客",而且还是特别正义的"辩护者"。
其实,所谓学者的反思,在中国当下的执法环境里,并不存在学界所担忧的情况。和西方国家的执法不同,在西方国家因为《反垄断法》实施了多年,所以企业对此很有顾忌,不会触碰任何有可能引发争议的底线。而在中国,反垄断部门的操作与西方国家完全不同。反垄断部门可以从公开报道中发现执法目标,例如认定茅台存在垄断,就是因为公司高管公开称要控制价格,处罚降价的经销商;对镜片行业执行反垄断,也是源于媒体的公开报道。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反垄断法》纯粹是增加政府权柄、律师赚钱的道具或者弱小竞争者对付强者的工具,可能是由于触及垄断的行为不多,《反垄断法》经常被用来保护没有竞争力的企业。
而随着时代变迁,垄断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容易,即使看起来很有优势的企业也会很容易被新商业模式、新技术击垮。
反垄断前沿的一些思维是学者的事情,在这方面经济学家似乎比法学家还要敏感。但在法条修改之前,只要是触犯《反垄断法》的行为,就该被依法处罚和改正。
"说客"罪与罚:
一个只犯错不犯罪的工作
看上去,张昕竹也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作为国家发改委的受聘专家,只要证明张有泄密,就可以泄密罪入刑。找到这样的证据也许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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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鹿死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