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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微软畸形并购诺基亚案”:中国厂商被挤压
1.监管部门需谨慎审查,充分论证,必要时可延长审批时限
目前微软诺基亚并购案正处于商务部审查的最后阶段。随着批准时间的临近,中国手机商所担心的专利问题,正有可能演变为事实。微软和诺基亚的合并,是影响行业生态系统的大事,需要谨慎考虑。
事实上,当商务部对于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的时候,如果遭遇申报方和反对方两者差距过大,也可以通过延长审查时间的方式进行寻求更为谨慎的决策。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微软并购诺基亚案例,应该由商务部反垄断局联合发改委,结合近期发改委发起的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一并评估,对中国未来的手机市场做出更合理的布局和秩序的规范,避免将中国的企业变成肥羊,被国际巨头联手宰了。
2. 研讨会现场,多位专家一致认为:可以通过限制性条款和准入门槛解决相关隐患:
商务部应采取比美国和欧盟更积极的态度。对微软和诺基亚均附加适当的限制性条件,最大程度地减少该交易完成后对于竞争的不利影响,应当是最佳的选择。与欧美等其他地区不同,和微软Windows相竞争的安卓移动终端在中国应有更广泛。微软利用收购诺基亚资产来削弱竞争对手的战略,对中国的影响更大。
(1)此次并购,为了国内企业生产的手机与微软生产的手机能够公平竞争,微软应该降低专利费。
(2)由于诺基亚将来很有可能提高专利费,监管部门应当使诺基亚承诺,未来不收取超过目前水准的专利许可费。同时,为了防止其滥用专利危害竞争,应就其所持有的与移动终端业务相关的全部专利进行承诺。
事实上,当市场失灵、无法通过企业的力量解决时,只有司法或执法部门有能力进行必要的纠正。在这方面已有诸多先例:
2013年初美国联邦法院在微软诉摩托罗拉案中的判决,大幅降低了摩托罗拉要求微软支付的专利许可费。
与微软诉摩托罗拉案相呼应的是2013年终审判决的华为诉美国交互数字集团垄断侵权案。在该案中,中国法院也对交互数字要求的专利许可费也作出了大幅调整,将许可费由被告所要求的2%的费率标准下调为0.019%。
高通公司涉嫌实施歧视性定价和垄断高价的行为近期也正在被国家发改委调查。该公司已在2014年2月12日提交整改承诺请求书,并承诺会继续配合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希望通过整改,请求发改委中止对其进行的反垄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