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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郭台铭抹不掉的梦靥:富士康28岁员工“猝死”的背后
富士康一名28岁员工梁某超12月26日被发现在龙华一出租屋中死亡,警方经现场勘查后基本排除他杀可能。梁某超在富士康从事物流工作,据工友介绍,梁在猝死前的几个月平均每月加班数十小时。昨日,富士康回应将协助警方及家属做进一步调查了解。经公安机关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未发现异常,基本排除他杀可能,初步判定死者系自身疾病导致死亡。不过,梁某超的家属则对"系自身疾病导致死亡"的说法提出质疑,称梁某超一向身体健康。
28岁,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青年,突然间"猝死",着实让人惋惜。即便这个个案不被放大,富士康也会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因为富士康发生的"死人事件"实在太多了,该企业的"道德血液"令人质疑。
这几年关于富士康的新闻不断,前几年曾经一度上演了"十四连跳"的企业悲剧。为了预防更多跳楼事件的重演,富士康无奈之下采取了一项特别措施:将所有的员工宿舍的阳台进行全封闭。富士康跳楼事件刚刚平息,"猝死"事件接踵而至,成为了富士康一个绕不过去的梦靥:2007年9月1日,富士康员工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2010年1月23日凌晨4时左右,在富士康深圳观澜分厂华南培训处,正在上夜班的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年仅19岁的马向前突然死亡。富士康方面随后告诉家属,经过鉴定马向前属于意外猝死。眼下28岁富士康梁某又突然"猝死"。短短的时间里,如此多的年轻员工相继"猝死",富士康难逃干系。
我国《劳动法》曾经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可现实语境下很多企业却做不到这一点,尤其一些私有企业,或者跨国公司,工人加班加点已成为常态,出于养家糊口的需要,很多人在"拼命加班",远远超过了人们的生理承受极限。据悉,根据梁的薪资单,梁在10月加班最多,大约"八九十个小时",11月加班约60个小时,而9月和12月加班时间均比较多。由此可见,过多的加班加点透支了梁某的体力,这或许是他"猝死"的直接原因。
富士康曾经被人们比喻为"血汗工厂",早在2006年网上就曾经热传这样的段子:"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下班比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这个段子虽然有调侃的意味,但也真实地反映了富士康员工的生存状态。富士康员工缘何热衷加班加点?说白了是工资过低的缘故。据了解,在富士康一个年轻员工如果不加班加点,每月也就是2000元左右的工资,出于生计需要,很多年轻人只好"拼命加班"。
不错,人吃五谷杂粮,生老病死在所难免,但是在富士康如此高的"死亡概率",实在让人大跌眼镜。一个企业如果为了赚取利润而置员工生命于不顾,这样的企业还有"道德血液"和人文关怀吗?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些外资企业他们在本国或者本地区能恪守本国本地区法律的规定,严格工人的作息时间,处处体现"企业公民"精神,而到了中国大陆则被异化,强迫工人加班加点。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年初的一份报告甚至显示,戴尔、惠普、耐克等企业在中国都有"血汗工厂"现象。富士康成了名符其实的"血汗工厂",这从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劳动法》的苍白与无力。
人是社会资源中最宝贵的一种资源,敬畏生命应成为社会常态。短短时间里如此多的"年轻生命"突然"猝死",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工人休息时间难以保障等,都是"猝死"的幕后元凶。这一境况说明,我国的《劳动法》中对工人休息权益的规定在富士康遭遇了执行难的瓶颈。
人不能死而复生,但愿年轻人的"猝死"能唤醒富士康的"人道觉醒",早日除去"血汗工厂"的骂名,企业应该流淌更多的"道德血液",只有这样,富士康的"坏形象"才能消弭,反之,我行我素,无视工人权益,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