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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苹果专利战值得打吗?
与此同时,作为案件焦点的苹果公司两项专利,其有效性此后受到了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的质疑。去年12月,该机构初步判定,苹果产品“两指缩放”功能的专利无效。上个月,该机构在其所称的最终裁决中判定,苹果产品“滚动卷轴过头自动弹回”功能的专利无效。苹果正在就这两项裁决提出上诉。
令苹果的处境更加艰难的是:去年Lucy Koh法官对两款三星产品发出的两份销售禁止令后来被中止了。这两款三星产品分别是Galaxy Nexus手机和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
美国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法学教授卡里尔(Michael Carrier)说,“那个裁决对三星财力的打击不如很多人预计的大。销售禁止令没有贯彻执行,到此案开始重审时,很多涉案手机在美国根本还没有销售。”
在智能手机销售方面,三星对苹果的优势继续扩大。研究公司国际数据公司(IDC)的一项研究显示,2013年一季度,苹果手机销售量增至3740万部,较2012年一季度增长6.6%。同期,三星手机销售量达7070万部,增长61%,比紧随其后的四家竞争者的总销售量还要高。三星目前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上占有近33%的份额,而苹果只占17%。
美国式诉讼推进很慢
一些企业私下里为自己的策略进行了辩护,称即使是看起来很小的胜利──比如让一款产品有一个月不能在市场上销售,或迫使一家企业无法使用哪怕是一个次要的功能──都能够带来相当大的好处。
大技术和大诉讼凑成了不相称的一对。技术日新月异,各企业每隔几个月就会推出新的产品,特别是在竞争异常激烈的智能手机市场。
而美国式诉讼则是以举证过程、证词、动议和反向动议为特点,常常进行得很慢。一桩大案从首次控告到做出判决,花上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并不少见。在立案时还相对较新的产品,到了结案时常常可能已经被升级款产品替代了,苹果和三星之间的首桩专利案就是如此。
此外,令专利所有者的日子更加难过的是:学者、律师和法官越来越觉得,美国专利及商标局和其他专利审批机构一直在授予太多的软件专利,其中很多专利的价值微乎其微,或值得质疑。
近几个月,美国专利及商标局一直说,它已经修改了审批流程,使专利审查人员在审批软件专利时更加仔细。2011年通过的《美国发明法》(America Invents Act)可能也有助于淘汰没有价值的软件专利。该法大部分条款已于今年3月生效。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苹果和三星之间的诉讼可能导致一系列交叉授权协议,在此之前,一系列法庭裁决可能会使这两家公司更加清楚自身的法律优势和劣势。
(责任编辑:陈轻文)